反腐败政策

1.   杜绝关联交易,供应商应按超新芯要求,主动向超新芯申报其是否为超新芯的关联供应商。 以下情况下,超新芯供应商被视为关联供应商:

(a)超新芯现职员工是供应商的直接投资者;
(b)超新芯现职员工,在供应商兼任职务;
(c)超新芯现职员工的主要亲属,是供应商的直接投资者;
(d)超新芯现职员工的主要亲属,在供应商工作或者任职;
(e)前超新芯员工,从超新芯离职后成为供应商的直接投资者以及到供应商工作或者任职。(主要亲属:指配偶和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及以上人员的配偶。)

 

2.   禁止转包

      供应商未经超新芯允许,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下游供应商,或直接转包/分包超新芯订单。 如供应商私自进行以上行为或存在以上行为而隐瞒不报,被超新芯查实,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重新招标、终止合作、取消供应商资格等。

 

3.   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

       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或变相贿赂超新芯员工,包括但不限于:
       (a)以任何形式向超新芯员工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和“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b)组织超新芯员工参加以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消费娱乐、旅游风景区开会等活动;
       (c)为超新芯员工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提供便利以及为其支付应由买方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d)利用代理商实施贿赂或变相贿赂超新芯员工。

 

4.   杜绝商业欺诈

       供应商不得在未事先告知超新芯的情况下,将明知不符合物料技术规格书的物料提供给超新芯。供应商不得在未事先告知超新芯的情况下,向超新芯推广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或不符合供方发展路标的物料。供应商向超新芯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

投诉与反馈

       如果您发现在超新芯采购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受贿、索贿、回扣、佣金、关联关系、欺诈、作假、贪污、利用公司资源和渠道牟私利,以及如果您在参与超新芯业务过程中受到不公平、不公正情况,比如受到排挤、被误导等,请通过如下邮箱或电话及时反馈给稽查部:

 

       邮箱:zzq@chip-nova.com

 

       电话:+86-13696997869

 

       稽查部是超新芯设立的独立的第三方部门,负责受理和及时处理超新芯供应商的相关举报及投诉。

 

       超新芯对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Disclaimer